当前位置:首页 > >公共服务 >办事指南 > 计生办

长辛店街道办理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

信息来源:计生办
发布日期:2018-04-20
【字体:  

长辛店街道办理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
事项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、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、《北京市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》
办理对象及范围: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:1、本人具有北京市户籍;2、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;3、女方年满49周岁;4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;5、已领取了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6、现无存活子女。
申报材料:
1、本人及配偶《户口本》原件及复印件(含首页,双方常住人口登记卡页,如内容有变更的还需变更和更正记载页复印件)
2、本人《身份证》原件及复印件,身份证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,一式三份
3、《结婚证》、历次《离婚证》或其他婚姻状况证明
4、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、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子女状况证明
5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
6、公安机关出具的确认子女死亡证明(或户口本上死亡户口注销章)。生育的子女未上户口即死亡的,出具当事人本人自述的书面材料和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
7、其他有关证明
8、对于夫妻户口分户的,请各自在户籍地的街道、乡镇计生部门进行申报
办理程序:申请、评议、审核、审批、备案
办理时限:资料齐全、规范,报送区卫计委审批后送市卫计委备案,每年区卫计委年审一次
费用情况:免费
办理结果状态:该事项由当事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、社区居委会调查核实评议、街道计生办审核、区卫计委审批、市卫计委备案
办理部门:bet36备用网址计划生育办公室
办理地点:丰台区长辛店公路街甲12号    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—11:30;下午13:30—17:00
联系电话:83882998
办理部门:丰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
办理地点:丰台区西安街3号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—11:30;下午13:30—17:30
联系电话:63811116—6507